a:10:{s:4:"cjrq";s:10:"2012-09-05";s:5:"cjuid";s:6:"702137";s:4:"zjgx";s:10:"2012-09-05";s:5:"gxuid";s:6:"702137";s:4:"gxcs";s:1:"1";s:4:"clbt";a:6:{i:0;s:8:"身份证明";i:1;s:8:"工作证明";i:2;s:8:"财产证明";i:3;s:10:"学生及儿童";i:4;s:4:"老人";i:5;s:8:"补充材料";}s:4:"clnr";a:6:{i:0;s:346:"1.护照
1)护照及老护照原件(至少还有6个月的有效期),另需护照首页复印件一份。如果申请单次入境,护照的有效期必须比预计离开申根国的日期至少晚三个月。如果申请多次入境,护照的有效期必须比预计最后离开日期至少晚三个月。
2.户口本:全家户口簿原件以及整本复印件。(无需翻译)
3.照片:2张2寸白底彩照(3.5*4.5厘米)
4.结婚证:结婚公证书,由外交部/外办认证";i:1;s:456:"1.公司邀请函:邀请函原件,必须包含:邀请方盖章,签名,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件
2.营业执照: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在职证明: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原件,或者有英文翻译的中文原件),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包含如下信息: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准假证明。
4.未就业成人:已婚者出示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和婚姻关系熟,由外交部认证。如果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i:2;s:24:"最近3至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i:3;s:624:"对未成年人(18 岁以下)
1.学生证和复印件
2.学校准假证明:包括以下学校信息:完整地址和电话号码,准假证明,批准人的姓名和职位。需要复印一份。
3.亲属关系证明(都需要复印件)
1)亲属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外办认证。
2)对于单独旅行的未成年申请人,须提交其父母同意单独旅行的声明,并有外交部认证。
3)当未成年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不同行的另一方家人出具出行同意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4)当父母不在中国居住时,文件需要由当地部门认证。
5)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不能前来大使馆/领事馆签署,可提交该声明的公证书,由外交部/外办认证。
6)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
7)对于父母离异的情况,可能将被要求提供额外材料。";i:4;s:32:"退休人员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i:5;s:788:"1.申请表格:用英语或法语填写,附一张白底彩色照片,34×45mm
2.个人信息资料:中文个人信息资料表
3.保险:一份覆盖整个旅途形成的人身意外医疗保险证明,且适用于申根国家区域。保险必须包含回国医疗,紧急医疗救助,住院等。最低保险额度必须在3万欧元(大概相当于30万人民币)。保险必须在申请签证时提交给大使馆/领事馆。
4.行程安排
1)卢森堡往返机票信息预订单。最终机票复印件必须在提取签证时出具。
2)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的全部期间的住宿证明
3)能够清晰展示旅行计划的文件(交通方式预定、行程单等)
5.其他 无犯罪记录公证书,最近3个月内出具,外交部/外办认证。
6.暂住证:如护照签发地不在申请领区所属范围内,申请者需在该领区所属的省市工作、生活或学习六个月以上,并提供已有六个月记录的有效暂住证、居住证原件。(如果暂住证或居住证开立时间不足六个月,可用在职证明、在校证明来补充证明在此地区居住六个月以上)";}s:5:"zhuyi";s:483:"申请人须本人 ,至少距出发日期提前15个工作日递交签证申请(最多可提前3 个月递交申请)。
申根签证由主要旅行目的地所在国使领馆签发 (可以不是第一入境国) .如果旅途中国家所逗留天数相等,须向第一入境国递交签证。
普通因私护照持有者必须亲自前来领事馆办理。持有其他护照(普通公务,公务或者外交护照)的申请人可由中方官方机构代为申请签证。
使馆/领事馆有权请申请者面谈。
申请签证获准后,使馆/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本人返回使馆/领事馆并携带其护照进行销签
所有中文的文件都应翻译成英语或者法语。";s:4:"zlbt";a:1:{i:0;s:0:"";}s:4:"zlnr";a:1:{i:0;s: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