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留天数与签证费用
1.泰国对将近40个国家开放了免签政策,如果您是那些国家的公民,只是来泰国享受一下小长假,那么您不需要申请签证。泰国对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绝大多数欧洲国家实行免签政策,只要您是这些国家的公民并且持有有效地往返机票,在泰国逗留不超过30天,那么您就不需要申请签证。免签人员需在抵达泰国时进行登记。自2009年1月起,乘坐陆地交通抵达泰国的外来人员,免签期缩短至15天,不再是30天。
2.如果您无法享受面前待遇,或者您在泰国需逗留超过15/30天,那您必须向泰国驻贵国的大使馆或者领事馆申请泰国签证。泰国的旅游签证分为30天和60天两种,对于那些选择先在泰国旅游,然后去往周边邻国,最后再返回泰国的旅客,可以申请30或60天的连续签证。最多能同时申请三张签证,每张签证准许持证人在入境之后逗留30或60天(最大程度就是3x60天,游客需在60天的期限来临前出境,才能继续使用下一个60天的签证。)
3.逾期逗留的签证罚金一般是500泰铢一天,20000泰铢为上限。罚金可在机场登机离开时支付。如果您只逾期逗留了一天,您可以不用罚款,或者按照当前规定,只需罚1000泰铢。14岁以下儿童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可以不用支付任何逾期逗留的罚金。
4.为了免除被罚,您可以前往泰国移民局申请签证延期。靠近Sathorn路的曼谷移民局是游客最常去的。(02-287-3101; Soi Suan Phlu, 上午9-12/下午13:00-16.30 周一至周五, 上午9-12 周六),Chiang Mai 移民局也受理签证延期的申请(05-320-1755-6; Th Mahidon; 上午8.30-下午16.30 周一至周五).申请签证延期的费用通常在2000泰铢左右。由于移民局平时业务繁忙,所以如果您逾期逗留不超过3至4天,不需要申请签证延期。签证延期的期限取决于您原来的签证期限,30天的免签可以延长7天,60天的可以延长30天。
5.其他的非移民签证,退休签证和学生签证请到就进的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咨询,也可以登录泰国外交事务的官网进行查询www.mfa.go.th.
6.当地泰使馆及领事馆的信息和联系电话都可以在外交事务部查询到。123号Chaengwattana路,签证及旅游文件部,领事事务部,外交事务局,曼谷 10210,电话(662) 981-7171 转接分机 3201-2, 3204-5 ,直线电话,575-1062-4, 传真(662) 575-1066 , 邮箱: div1303@mfa.go.th
如有以下情节者,将禁止入境:
1.无真实的或无有效护照,能代替护照的文件;持有真实的或有效护照,能代替护照的文件,但是无泰国皇家大使馆,驻贵国总领事馆或外交事务局签发的签证,特殊勿需签证的情况除外。
2.入境之后无正当工作的。
3.入境以后做劳工,入境后从事不需技术或训练的体力工作,入境后工作违反外籍人士工作许可法。
4.精神状况不稳定,或患有内阁规定无法入境的疾病患者。
5.没有注射过天花疫苗,接受过或经历过其他抗病治疗的,或者不按外来人员卫生局规定,拒绝接种疫苗者。
6.曾被泰国法庭判监服刑者;负有法律禁令者;曾被外国法庭判监服刑者;负有法律禁令者;情节轻微者或违反项目不再泰国内阁规定内除外。
7.曾有或企图危害公共社会安全者,参与违反和平,或社会公共安全,国家安全者,或被有关外国当局政府批下逮捕令者。
8.有理由相信入境之后从事卖淫,拐卖妇女儿童,贩毒,或其他违反公共道德的走私行为。
9.根据当局移民法案B.E. 2522第14章规定,无经济来源或债券者。
10.根据当局移民法案B.E. 2522第16章规定,已被禁止入境者。
11.被泰国或任何一个国家驱逐出境者;剥夺居住权者,被有关官员以泰国政府名义请出泰国国境者,当局认可的个案除外。
12.入境者需在外来人员卫生局接受身体和精神健康的检查和诊断,包括采取对疾病防护措施。
移民局办公室地点已经变更
从2010年9月28日起曼谷开始搬往新址,请需要办理90天报到。回头签、短期续签、改变签证类别、居留手续和外劳数据等业务的人士,前往移民局新址办理。移民局新址位于曼谷朗四区正瓦他纳7巷曼谷新行政中心,英文地址 WaTThana Rd. soi7 Laksi Bangkok,靠近泰国外交部领事厅。您可从胜利纪念碑乘坐29路空调公交车至iT Square下车,再打出租车进入;或乘坐火车在朗四(Laksi)火车站下车,再转乘出租车进入。如有疑问可以登录移民局网站http://www.immigration.go.th查询,或拨打电话0-2287-3101、0-2287-3102、0-2287-3103。
护照丢失处理情况
如果您丢失了护照,请立即前往最近的警署备案。带好FIR的副本前往贵国驻泰国大使馆,办理新的旅游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泰国大使馆
使馆地址:57 Rachadaphisek Road, Bangkok, 10400 Thailand
使馆电话:02-2450088
使馆传真:02-2468247
网址:http://www.chinaembassy.or.th/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