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时海关检查分为无申报通道(绿色)和申报通道(红色),若旅客所持外币不超过10000美元、携带品的总价格不超过600美元,(只限酒1瓶、烟10盒、香水2盎司),没有携带禁止出入境的物品(包括枪炮、火药、毒品、动植物、障碍公共安全之事物、伪造货币或证券、仿冒品、无线电机用品、肉类制品等),则可走绿色通道。出境时如携有贵重物品必须填写“携带出境物品申报单”。
报关原则上为书面申报,但游客所携带的随身行李进行口头申报即可。使用简化柜台走私的违法者将加重刑责。
申报单样式:
免税物品:
随身携带的自用衣服、首饰、化妆品及日用品
香烟200支
酒类1瓶(1,000毫升)
香水2盎司
价值400美元以下的商品(不含烟、酒)
韩国的古董及重要文物必须获得文化财鉴定官室的批准才可出境。
有关携带现金的限制:
进入韩国时,如带有10000美元以上的钱款,须向海关人员申报。离开韩国的非居住旅客如携带相当于1万美元以上的外币或韩币(包括旅行支票和银行支票),必须得到韩国银行或海关的许可。但在入境时申报的金额不需再次申报。违反此规定者将按照外汇买卖法予以罚款或处罚。
动植物检疫:
一切进口的动植物及其制品均须在入境之时在机场和入境口岸接受检疫。
限制携带的物品:
1、枪、刀剑、火药类等武器类(包括仿真品和装饰用品),易爆及有毒性物品
2、含有麻药类管理相关法律限制的鸦片、可卡因成分的麻药、神经性医药品类、大麻类等相关物品
3、面临绝种危机的野生动植物、野生动植物种类的国际贸易相关协约(CITES)中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以及用这些制作的产品
4、超过相当于美元1万美金金额的对外支付手段(期票、汇票、信用证除外)、韩国货币(韩币)及韩元表示的旅客支票(出入境时需向海关申报)
5、银行支票、支票、邮局支票等
6、贵金属(日常使用的金戒指、项链等除外)及证券
7、水产业法、水产动植物移植认可有关规定中的物品
8、废弃物品的国家间移动及处理相关法律中的物品
9、植物、水果、蔬菜类、农林产物
10、动物(包括肉、皮、毛),畜产品
例外物品:
1、带婴儿乘坐飞机时,可携带飞行途中使用的婴幼儿饮食类物品(幼儿用的流质食品、母乳、果汁等)
2、飞行中使用或服用的医药品(有医师处方的所有药品和市场销售药品)
3、旅客维持身体健康必需的特殊食疗处方食物(乳糖、谷蛋白等),此类物品必须提前向安检人员出示。
4、处方药必须持有证明药品名或医师意见书和物品出处的资料(药单、药袋、诊断书等)。允许随身携带的物品在安检中被测定为有危害可能性的物质时,也会被禁止带入机舱。